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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分工会举办《儒家“和”思想智慧解析》沙龙活动

发布日期:2016-06-03 09:59:58  访问次数:[]

5月30日上午,在教科楼425室,成功举办了由校工会主办,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分工会承办,该中心全体教职工及公共管理学院叶建新副院长等其他院系同志参加的《儒家“和”思想智慧解析》沙龙活动。

沙龙活动由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分工会主席马英俊主讲。他首先着重讲到孔子的“和”思想文化。孔子“和”的思想主张主要有:一是“仁”。“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孔子认为“仁”是社会、家庭、个人和谐的基本因素。二是“礼”。孔子所说的“礼”是指人们的行为准则,体现社会对“仁”的外在约束。“礼”与“仁”密切联系, “仁”是“礼”的内在要求,“礼”是“仁”的外在规范,构成孔子“和”思想体系的两翼。三是君子人格是社会“和”的重要保证。

其次又重点阐述了亚圣孟子的“和”思想文化 。孟子系统提出建立“人和”社会的政治理论,即王道仁政理论。孟子在孔子思想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出许多实现社会“和”的具体主张。一是经济“和”。认为以“人和”为实质的仁政,必须有“和”的经济基础。二是道德“和”。认为经济因素对社会的“和”只是打下重要物质基础,更实质性的在于道德教化,这是社会“和”的核心。三是上下“和”。认为上位的君王是实现仁政统治、建构社会“和”的中心,君王重视下位的臣意和下层的民心,与臣、民同乐是实现社会“和”的关键。君仁臣忠、君义民乐是社会“和”的重要保证。四是政教“和”。认为善政与善教是实行社会“和”的两个基本国策。五是德法“和”。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揭示了社会“和”必须把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六是内外“和”。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和”,认为国与国的交往仍然需要“仁爱”思想。七是人与自然“和”。孟子还提出人类与自然“和”的思想,将与生态环境的“和”作为实现社会“和”的重要途径。

沙龙活动中,公共管理学院叶建新副院长结合目前大学“德育教育”问题,畅谈了对儒家“和”思想文化的思考和见解。中心王爱琳主任,裴小梅书记分别结合我们学校的教育现状,谈到“德育”与“智育”的问题。这次沙龙活动,真正的让与会人员分享了一场儒家“和”思想文化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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