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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验室建设研究

发布日期:2013-03-15 10:25:00  访问次数:[]

 

模拟法庭是指法律职业技能训练的实践场所,是实施实训教学计划的基本物质条件。它的主要功能是实现课堂教学无法完成的技能训练,即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进行模拟法律职业岗位群所必需的实践技能训练;同时,它还为师生提供了一个法律多元性视角的平台,一个对现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合理之处进行批判的阵地。从特殊意义上讲,模拟法庭是指法学专业一门必修的实践课程,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司法实务操作技能为课程设置目的。因此,模拟法庭实验室的建设对于法学教学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模拟法庭实验室不能由仅仅以一间普通教室简单改造而成,那样缺少法律严肃性和模拟真实性。

一、模拟法庭建设的必要性

1.宏观层面的必要性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一个发展上的“大跃进”,其突出表现就是中国有700多所学校设置了法学本科专业。21世纪以来,中国法学界针对法学教育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而且某些学校的法学院已经针对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弊端进行了自我调整,这样,中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就呈现了两个趋势:一是条件优越的法学院会朝着精英化、国际化的方向规划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普通高校的法学院会针对区域定位自身的特色与人才培养规格,其中,实践导向是重中之重。因此,如果法学院要在国内法学教育序列中占有一席之地,一方面要扩充法学教学的实践内涵,另一方面还要突出实践教学的特色。这样,进行法庭项目建设,就具有十分明显的必要性。

2.微观层面的必要性

从法学院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来看,经过近7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鲜明的“实践教学”特色,为了使得这种特色获得教学与科研两个方面的支持,就需要通过一个相对制度化与综合性的平台,将教学与科研整合起来,从而形成资源合力,继续固化与拓展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特色。这样,模拟法庭项目建设,就能够发挥整合学院资源、固化与扩展法学院的特色。由此,该项目的建设就具有了微观层面的、关系到法学教育未来定位和发展的迫切性与必要性。

二、模拟法庭建设原则

1.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统教学往往进行成文法知识的口头讲授,以规则注释和案件例证成为技能训练,把实习这种自我体验的方式当成实践能力的训练课程,极易造成学生原理和规则创造方法掌握不足和应用能力的严重缺失,难以达到提高学生法学理论素养的目标,不足以实现法律职业训练的目的。通过法学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具体的实验教学演练,将有助于学生明确未来工作要求,运用理论成果于法务实践,提升职业素质、知识架构和适应能力。

2.构建仿真实验环境。提供充分的操作机会,保证学生参与充分的分析案件、收集证据、人际沟通、起草文书等专业训练。

3.提供师生互动平台。实验教学以学生主动式学习为基础而展开,学生学习兴趣被激活,充分利用新技术,如网络、多媒体技术等,实现学生与指导教师就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时无障碍沟通。

三、模拟法庭建设的主要内容

1.模拟法庭审判庭建设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具体要求,添置国徽、审判桌椅、书记员席、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法槌和诉讼参与人员标牌,并参照正式法庭的样式摆放;配备法官服、检察官服、律师服、法警服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员服装及道具等;同时配有现代化的网络、多媒体教学设备供学生开庭模拟。

2.本实验室是为法学本科学生熟悉三大诉讼法实践环节的重要实习场所,法庭主要模拟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锻炼学生法庭审判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艺术和辩论口才,同时检验学生对真实案件有关的实体法律条文综合运用能力,强化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对实际司法审判工作的感性认识和实践适应能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模拟法庭

3.本实验室还为各级人民法院来校开展普法活动或不定期为学生提供观摩审判实践进行的真实审判提供法庭设施帮助。学院的学生模拟法庭展演是学校的教学特色活动之一,不仅给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体验法庭感受的机会,更给全校的学生提供了亲临法庭的真实感受,这对宣传法制教育、提高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兴趣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新技术在模拟法庭的应用

高校在模拟法庭的建设中不但要注重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更要注重新技术的应用,建设实验创新体系,通过内容、形式、技术与手段创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网络状的校内外实践能力训练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的迅猛发展,许多法院为了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速度,纷纷将高科技技术应用到法庭的审理当中,法庭实现了部分虚拟或完全虚拟。这种建立在网络空间的法庭被称为数字法庭,数字法庭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法庭的审判模式。数字法庭借助于高速视频会议系统、自动化的法庭录音和记录系统、电子归档技术、自动翻译系统、360度球形摄像机等设备,可以实现在线访问,实时观看庭审。于此同时,对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数字法庭是一个全天候全地域开放的法庭,不论证人、辩护律师和当事人在世界的任何地方,只要能上网都能“出庭”。数字法庭是另一个优点是说有的法律文书都形成了电子文档,查询起来特别方便,律师和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随地查询了解案情,法官可以方便地查询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判例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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