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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技术实验室开放守则

发布日期:2013-05-14 09:51:00  访问次数:[]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行,优化实验室的研究工作条件,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除遵守实验室的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外,还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前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管理员的管理。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对本实验室的设备进行变动,不得私配钥匙,实验室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钥匙交还管理员。 
  二、前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的人员,需首先办理好有关手续,由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在管理员指定的设备环境下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不得动用他人的文件、设备等。
 三、开展研究或实验操作前应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不得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实验操作人员擅自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害的,实验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爱护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私拉乱接或使用其它电器。 
 六、进入实验室要注意着装整洁;注意保持实验室卫生,严禁抽烟、饮食,不得遗留任何杂物;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七、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经管理员检查设备,确认完好后方可离去。 
 八、本规定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物证技术实验室
二O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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