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仪器设备按学科分类或需要放置,并归实验室负责人统一管理,其他人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挪用。对成套仪器设备等严禁打乱使用。万元以上实验仪器设备的调整,需经主管领导或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如确系需要,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用。归还时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规定赔偿。
3、实验室较精密的仪器设备,应在无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内放置;一经调试安装完毕,不得随意搬动。使用者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用毕复原,如有损坏,要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4、实验室负责人平时要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80%,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要进行及时的保养和维修,要管理有序,随时待用。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拆改新的仪器设备。
物证技术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