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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发布日期:2019-04-15 16:45:57  访问次数:[]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全体教职工于2019415日上午9:30齐聚教科楼A425会议室,召开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会议由王爱琳主任主持。

为了使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王主任为大家讲述了她在参加学校宣传队伍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培训时,听取的安全专家讲述的一个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真实案例,让我们明白国家和人民时时刻刻都处在各种风险中,比如“茉莉花革命”、“饭醉分子”等。这些实例让我们认识到国家安全挑战日益增多,无硝烟、不流血、看不见的各种安全威胁此起彼伏,并越来越成为新时期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并深入体会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主任还强调“今天上午的宣传教育只是开了个头,我们随后还要继续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

随后,大家纷纷针对国家安全各抒己见,同志们都认为国家安全于我们每个公民而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直属党支部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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