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日,法学实验中心副主任裴小梅教授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由河南省人大组织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工作。本次修订工作的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二处。
裴小梅教授作为立法成员,曾参与过《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工作,作为项目主持人主持完成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质量评估和最终的修订工作,此次是她第四次参与立法和法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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