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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受益——《法律诊所》课程感悟
2016-06-26 20:14 三组学员 罗浩然 

本学期末,在学校的高度支持下,法律诊所课程由三位教授级骨干教师牵头,多位优秀年轻教师、志愿者无偿贡献的情况下,开始了在财大的第一次试点性工作。期间,我有幸加入了作为期末实践课的法律诊所课程,并作为第一批学员,发表如下感言:

一、于个人能力成长方面

本人作为此次课程安排中三组的小组长,与我组的四位组员一道参与了课程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活动。

1.我学习到了更为有效的沟通技巧。作为准法律人、一位未来的律师执业者,有效的沟通方式与倾听能力是必不可少的。法律诊所作为一个高等教育与社会实践相沟通的桥梁,最先教育我们的便是培养伶俐的口才与耐心的倾听能力。作为从美国引进的先进制度,法律诊所更加注重学生的自主地位,降低教师的尊严地位。老师通过诱导式的提问与方向性的指导,为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打下良好的沟通基础与培养表达能力的平台。于此一点,我作为课程的体验者,受益匪浅。特别是指导我们课程的司莉老师曾多次在课下与我进行深入探讨,指出我急于发言,急于表现自我的不足之处,是我本学期以来最大的收获之一。故于此,我将该点列为我文章立论的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2.站在更高的角度培养领导能力。若说沟通能力的改善是我最大的收获,紧随其次的便是我首次涉及到的组织领导能力。虽然在高中担任过相关职位,然而那毕竟是小打小闹。在大学中立足于学业,也并未参与到班级的组织活动中去。本次课程中,我初步完成从能力骨干到人员分配者、组织策划者的初步过度。更在司莉老师的善意领导下,不断压制我在小组发言中的主导地位,转而向方向性提示、决定方案等方向发展。并在最后一次法律辩论的课程中初步展现了我在该领域的进步。在此,我对两位导师的引领表示感谢,并为我的进步感到骄傲与自豪。

3.与他人合作能力的提高。一个人的组织策划能力与他的人际交往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团结合作能力必不可分。本次课程中,我基于组织能力的刻意培养计划,有针对性的加强了与组内成员的沟通与合作以及与别组之间的交流。但是,为我所注意的是,我并不满意于我在此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实际上我并未完全团结利用起组内各成员的优势能力,在对外交流方面更是欠缺妥当。甚至可以说,三组与另外五个小组的小组讨论是低于正常标准的,这是我的工作失误所致,我今后应当引以为戒。

4.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展望。清晰地记得,司莉老师在开堂第一讲,走进法律诊所的课程中,严辞批评了当下高等教育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巨大鸿沟。为改善该现状,课程指导老师排除万难,已无偿的条件邀请到了国内首位股权律师、河南省内一线精英律师——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耿小武律师,莅临本课程。在此次课程中,同学们亲身感受到一线精英的专业水准,并向实务经验丰富的司莉教授、耿小武主任、魏岚老师提出了疑惑已久的问题。在三位优秀法律人的帮助下,以实际结合理论的方式,解答了与课三十位同学的困惑,并树立良好范例,为同学们打造出了一双隐形的翅膀。

5.在对信息获取、处理、归类、总结、归纳方面,由两位老师共同带领本次参课的三十位学员,一道以头脑风暴的方式,在纷繁的信息中,获取有效信息,以统一标准进行排序,确定信息的有效性程度,并记录下来,为之后的行为活动做准备性的铺垫。尽一切可能为之后的阶段发展做准备,做铺垫。这项能力在律师实务中相当实用,也相当科学。无论是魏岚老师所授“头脑风暴”活动,还是司莉老师所描述的“逻辑树”都令人眼前一亮,为信息的有效获取、整合提供一个科学的程序性标准。

二、于小集体成长方面。本次课程不同于传统课程以个人为单位的形式安排,率先以小组为活动单位。将成绩决定权、课堂参与权、活动表决权等多项实体性权利下放到小组。各小组以组长为监督人、组织人,承担课堂教学任务,负责课后自我反思。更是在高强度的对抗活动中携手共进。为组内各组员成长、组员之间感情提供成长的土壤。本次活动中,我所在的三组,主要以同一行政班,即13级法学院三班的四位同学与其他行政班的朱红玉同学一道组成第三小组。课程中,既弥补了同班不同课带来的同班同学的生疏感,又增加了与其他行政班级同学的联系,让整个小组五位同学都感到了浓郁的同窗情谊。

三、于法律诊所大集体而言。本次课程共参与三十人,大部分是我所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过的。在为期十日,高强度、高沟通性、高对抗性的课堂教学活动中。我三十位学子互相竞争、互相了解,打下了深厚纯洁的友谊。正如司莉老师所言,这段经历、这段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越酿越深,越酿越浓。也许二三十年后,当我们再聚首,又是一番风味。

四、于财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河南省内数一数二的高校,教育资源丰厚,硬件条件过硬。但限于传统教育根深蒂固的羁绊,组织庞大的财大难以有新颖的创新。此次法律课堂的首开,既体现我校各部门对现代教育的深刻反思,也表达了校内领导与课程设计老师对教学制度改善的决心与坚定信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河南省内法律人才的重要培育基地,其敢于创新,敢于开拓的精神,体现了其作为河南一流高校的水平与素质。让国内高等教育界得以对拥有近两亿人口的河南省教育事业加以重视、关注与赞赏。我作为财大学子为母校感到骄傲。

五、既是为国内高校教育事业,也是对法律人才培养方面。法律诊所来自于美国,最早在位于我国古都——西安——的西北政法大学所首次试点。鉴于国外教育资金的优厚投资,一时间我国高校刮起一股“诊所热”。然而随着国务院对国外资金对中国高等教育投资的限制,法律诊所课程的推进受到一再的阻力。正是在这种逆施横伐的境遇下,在校内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司莉教授等三位教授的殷切努力下,财大溯流而上,以教育的、非功利性的眼光,投入大量资源与努力,首次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其重要意义与鼓舞意义难以言表。故在此,向有关领导与我的指导老师——司莉教授,予以崇高的敬意。

最后,总结全文。笔者对此次有幸参与课程深感荣幸,并对我所取得的进步感到骄傲。感谢老师与校方的关爱与支持。愿法律诊所越办越好!

罗浩然2016/1/7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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