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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之行实习报告总结
2016-06-26 19:57 张雨珂 20134520351 民商经济法学院三班 

首先,很感谢这学期能够选修《法律诊所》这门课,也非常感谢老师为这门课的付出,使我们学到了许多在别的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其次,在老师和法院的帮助下,虽然只在法院待了短短的几天,也令我受益匪浅。下面主要说说我在法院实习的过程和感受。

12月28日下午,我们到达法院的第一天。我们十位同学相信那天都是怀着满腔热血和激情去的,尽管其中不乏一些同学已经在法院实习过。我内心也是骄傲的,尽管自己平时表现相比一些比较积极发言的同学来说不是特别突出,但是我也因为自己可以勇敢地举起手,被称为老师的学生,进入法院实习而感到骄傲。尤其到了法院后又受到了院长和庭长的热情接待,我内心受宠若惊,算是跟着老师沾了光了!

第一天的法院之行便开始了:6位同学被分到了立案一庭,我和剩下的三名同学被分到了信访大厅。内心其实是既失望又开心的:失望的是我没有被分到立案一庭,我内心其实是渴望去立案庭的,因为我觉得这里才是诉讼开始的第一步,我们来法院实习的主题也是如此。而且我担心自己能力不足,不能够接待好来信访的当事人。但是开心的是信访厅的孙庭长是我崇拜的人,从看见她的第一眼开始。坐在椅子上的我,从她还没进门就能感觉到她的气场,穿着职业装更显雷厉风行,我相信她就是我今后我要学习的楷模。我喜欢她由内而外散发的女人的自信,喜欢她身上女人成熟知性的魅力,老师身上也有哦!所以,跟着孙庭长学习也应该是极好的。在短暂的见面会结束后,我们各自被分到了自己的岗位,和自己的直接领导短暂的见面之后,第一天的法院之行就落上帷幕了。

12月29日,我们如约而至。但是情况并不是昨天的那样,我没有留在信访接待一室,而是一位也在实习的老师为我们重新分配了工作------整理信访厅2015年接收到的信访信件!拆开信封,找到当事人要信访的单位,将公检法单位和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如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和信访事由。工作非常简单,老师简单的交代了几句便离开了,我也做的非常顺利。但是,不时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一些当事人反映的是村委会的贪污腐败问题,但是这里只接收和录入反映公检法单位的信件。作为一个还没有步入社会工作的学生而言,我内心极其煎熬。出于同情心来说,我特别想把这类问题录入,希望将来上级领导看到可以解决一些老百姓的问题。但是,出于我现在所做的工作来说我不能够这样,我必须按照老师说的要求做。因此最后,情理和法理的战争,法理胜。我清楚的明白了再细微的工作也有它自身的不易之处。整整一下午,我坐在椅子上整理信封,拆开信件浏览了几百个人的心酸苦辣,每个人都是那么的义正言辞,我从开始的见信就信,慢慢的也开始对他们的说辞产生了怀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他们为了寻求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也许隐瞒了许多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也许,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这也提醒了我,如果今后从事律师职业时,也要注意不能单方面相信当事人的全部说辞,要注意保全自身。

与此同时,我对法律诉讼也产生了新的认识。我在学校接收到的教育是:法律就是公平的代名词。尽管不能达到绝对公平,但是至少也是可以达到相对公平的。否则,法律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爱德华.S.考文曾说过:“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而现在,我面前堆得一封封信件,一大部分都是对诉讼结果不服而上访的。我想,无论是言之凿凿还是强词夺理,目前实践中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就是诉讼后当事人不服的现象要如何解决。这种现象不是说,诉讼就丧失了他存在的必要性了,而是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如何规制这种现象,使这种现象尽量减少,毕竟公平总是相对的。在今后的学习中,这也是我所要思考的问题。

做信访记录还有另一个好处:可以见识到各种各样的诉讼文书和申诉书。当事人信访,必然会列出自己各种各样的证据,其中很多都是一审二审的起诉状、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所以,这也是个学习的好机会。

此后的两天所做的工作,同样如此。我一下午拆上百个信封,而真正会记录进去的只有大约50个。这也反映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行政机制的问题。老百姓寻药无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相互推诿,最终的受害者还是老百姓这些弱者。尽管“习大大”对此问题采取了一些方针,但是并未达到根本性的效果,治标不治本。我记忆犹新的是一位来自鹤壁市浚县的当事人,在同一天竟然寄了30多封信件来上访枉法裁判的问题。我理解他想要快速解决问题的心情,但是结果却可能不尽如人意。这种现象只能在以后由国家慢慢的引导解决。

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我仍然记得进法院的第一天,院长对我们说的:坐在中院的工作台,你就是中院的人,你就代表着中院。身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出门又何尝不是代表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德行呢?身为一名法律出身的学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语德行,因为你不仅代表着个人,更加代表着学校的荣誉甚至是法学的光荣。这将在今后时刻督促我恭谨做事,恪守规则。我也希望短短的法院之行,带给我的收获是受益终身。

《法律诊所》课程个人总结

首先,谈谈在上课之前我对法律诊所这门课程的理解,我没想到去百度搜索一下,只是自己单纯的理解为诊所是医生给病人看病的地方,那法律诊所不就是用法律来诊断疑难杂症的地方吗?所以应该就是法律援助活动之类的吧!没有想到完全不是我所想的那样,只在我走进教室的第一眼就傻眼了,四四方方摆放的桌子,中间还留着貌似要会见当事人一样的桌子,而且是一名女老师,选课时教务系统显示的不是“男”吗?我走错了,走错了……再看看手机,教A-103,没错啊,是这里,我没走错!但是走进去的时候,内心其实是拒绝的。

虽然在第一次上这个课时,会有很多的惶恐,但是既然做了选择,就不后悔。我仍然记得第一次上课做自我介绍时的情景,那是我第一次做自我介绍时有卡壳的现象出现。自我介绍嘛,谁不会,但是就在我说的时候,突然说着说着,我觉得自己的自我介绍特别没有新意,没有什么可以说的内容,于是我呆滞了,我不知自己该如何向别人介绍自己。可是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那样,也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但是,有了第一次在同学们面前“出丑”,以后再发言应该就没有那么害怕了吧!这是除了学习到老师所教的自我介绍的方法这个知识点之后,我在这节课堂上的收获。

接下来我们学习了如何会见当事人,至今那天的情景仍历历在目,四个当事人因儿子被关进了派出所,来找我们律师咨询,我虽尽力安抚,却仍然感到力不从心,不能说服当事人听我的意见,那是比自我介绍时卡壳更大的一股挫败感。但是这只是在没有实践经验和老师讲解之前的模拟演练。在老师讲解之后,我相信自己会做的更好!

其实,在这节课上,自己还是非常投入的。首先,我奉献了许多自己的“第一次”哦:第一次做阅卷笔录,第一次上讲台做小组案情汇报,第一次模拟调解,第一次全班一起做“传悄悄话”游戏……这许多的第一次都使我受益良多。其实有时,勇敢的迈出第一步才是最关键的。其次,体现我投入的莫过于不玩手机了。即使老师不强调上课时不许玩手机,相信许多人上课时也是不会玩手机的。因为上课时先是老师讲解,然后是小组分组讨论,每个组的组员都会积极参与讨论,全身心的投入到其中,玩手机自然是会被抛到脑后的。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一上午竟然没有摸一下手机。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我认为这个课堂的设置是成功的。老师的职责不仅是教授知识,传道授业解惑也,更在于育人。我觉得这个课堂做到了,法律诊所的课堂使我们改变了“手机控”的坏毛病,使我们不再做“低头族”,而是抬起头来学习知识,绽放出90后独有的光彩。这里最大的原因应该就是讲授和学生互动相结合,让学生来成为课堂上的主讲人,如此一来,学生的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而不是在别的课堂上见到的那样,学生被动的被老师“提问”,积极性自然不会太大所以,希望这种教学方式更多的应用在其他课程上面。

最后,我想说一下这样的小教学班好处还是非常多的,除了上面提到的之外,还非常有利于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交流。小班的人数少,方便大家啊认识。四环形的坐法,又有利于和老师之间沟通,好处还是非常多的。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我们拥有一颗少女心的小梅老师了,外表柔弱、内心建议、自信洒脱、干练,完全是我所想的法律职业女性。希望以后的我,也能吸取老师身上的这些优点,成为拥有自己独特风格的一个人。这是我三年来上过的最实至名归的实践课,但愿以后也能有这样的实践课,这样的处处为学生考虑的好老师,这样团结的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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