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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原常委周镇宏案庭审中的速录

发布日期:2014-02-20 10:56:37  访问次数:[]

1月23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1年春节,被告人周镇宏利用担任中共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何俊海等三十三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周镇宏还对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综上,对周镇宏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周镇宏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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