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经过专业培训、技能测试和综合考评,符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招录条件的两名速录师,成为与市法院签订劳动合同的首批雇员制书记员。
签约仪式上,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桂初民同志对法院现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编外用工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认清书记员工作面临的形势,把握好法院推进书记员改革的历史机遇;二是要勤学苦练速录技能,务必达到雇员制书记员确定的工作标准;三是要加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此外,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市法院最近出台的《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附件做了系统解读,对书记员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考核测评及薪金福利等广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详细地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