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法援〔2016〕3号
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
全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暑假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省法律援助中心各高校工作站:
为引导全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发挥自身才干,参与法律援助宣传,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省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于6月下旬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2016年河南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暑假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有关法律援助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推进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开展,以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暑假宣传活动为抓手,帮助困难群众掌握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活动内容
组织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宣讲法律援助制度、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普及法律援助常识,开展法律咨询,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了解法律援助,知悉如何寻求法律援助,使法律援助这一党委政府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深入民心。
三、工作任务
按照《2016年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和《2016年全省法律援助基本工作目标》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当地高校有法学院系或开设法学(法律)专业的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要实现省厅下达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目标,推动建立大学生法律援助社团,引导社团组织开展大学生援助志愿者暑假宣传活动。一是要针对宣传内容做好宣传活动启动和志愿者培训工作;二是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暑假勤工俭学、返乡、参加社会实践的时机,向村(居)群众宣讲法律援助制度,向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法律援助重点群体普及法律援助常识;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工作站应安排指导老师结合本校实际,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专题活动,开展专题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有关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要将开展活动与落实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站制度相结合,与建立完善工作站制度机制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高校法律援助社团开展宣传活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调动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负责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传真至省法律援助中心。
(二)做好大学生法律援助者志愿服务记录
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和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掌握每位大学生志愿者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外界对宣传效果的评价。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负责如实记入河南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诚信服务记录。
(三)展示活动宣传效果,做好活动总结
有关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要利用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宣传效果,及时上报活动进展信息。9月6日前,省辖市法律援助中心(科)负责将活动总结传真至省法律援助中心,同时上报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及新闻报道资料电子版。
联系人:徐玉霞
电话:0371-65906405
传真:0371-65906402
电子邮箱:hnfyywk@126.com
2016年6月13日
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