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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小梅教授应邀参加《河南省实施办法》(第4稿)修订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07 15:40:00  访问次数:[]

    法学实验中心副主任裴小梅教授继去年参加由河南省人大组织的《河南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之后,2013年4月25—26日,应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邀请,参加该《办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

    裴小梅教授作为立法成员,曾在1999—2001年参加《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立法工作; 2011年作为项目主持人主持完成了省人大委托评估项目《河南省实施办法》的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并参加了《河南省实施办法》的最终修订工作。此次是她第四次参与立法和法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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