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由我校司法鉴定技术教授、兼职律师颜志伟担任主讲教师的第二期《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课程在实B-601教室圆满结束,课程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2015年12月28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新开课程《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第一期正式上课,教学效果显著,首创了当前我国首个“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实践教学模式并取得圆满成功。
《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课程采用小班制,每班30人,学生均来自本校法律专业本科各院系。小班制有利于保障诊所教学质量和实现诊所教学目标。
《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课程配备专业课教师3 - 4名,其中:“双师型”主讲教师1名(颜志伟:司法鉴定技术教授、兼职律师),助理教师2 - 3名(其中包括物证技术实验室教师和司法鉴定技术教师各1名)。这种师资结构可以从司法鉴定技术理论与实践、法学理论与实践上给予学生最充分的实验实训指导。
本课程采取多媒体教学、集体授课、分组互动、头脑风暴、案例分析与点评、现场角色体验、实验室操作实践、新技术实验见习等教学方法与技术,对学生进行多维立体式实验实训,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诊所活动将司法鉴定技术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起来。
本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为司法鉴定诊所与学员认知、司法鉴定法律概述、司法鉴定技术概述、法医学检验与案件、痕迹检验与案件、文件检验与案件、微量物证检验与案件、毒物毒品检验与案件、多参量心测技术与案件、声像资料检验与案件、电子物证检验与案件等。
《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课程的设置意义在于:在当今司法鉴定技术飞速发展的法治时代,我国司法工作人员中的司法鉴定“二八现象”却很严重,即具有司法鉴定基本常识的司法工作人员只占两成,而一届又一届的四年制高校培养出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则因我国法学专业本科至今尚未设置《司法鉴定学》必修课,竟然普遍不具备最基本的读懂司法鉴定书的能力,无法正常胜任各类涉及司法鉴定意见的司法活动,其造成的直接危害就是司法工作人员中的“司法鉴定盲”仍难免制造出新的冤、假、错案。
近年来,大量有关错案的报道频见报端,其中不乏基于鉴定意见的认定而做出的判决,这使得我们有必要反思,司法工作人员对鉴定意见的真伪与对错应当如何做出基本甄别。张庆伟强奸杀人案、李逢春强奸案等在社会各界反响较大的刑事错案,展现着当前我国案件审理中“司法鉴定盲”的高危现状,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现在,在我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我国首个《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实践教学模式的创建,弥补了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司法鉴定知识教育在现阶段的不足,其突出的实践性特色具有单纯课堂教育无可比拟的优势,既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在校生的司法鉴定知识实验实训,又适用于对法律专业实务人才进行司法鉴定知识的在职培训,对于我国在司法界有效加强司法鉴定知识培训教育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使法律专业学生得以现代法律人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结构——即“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社会能力”的全新职业素质服务社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课程完成情况一览表
课程时间 |
教 室 |
学生数 |
课时 |
学分 |
班 长 |
任课教师 |
助理教师 |
第一期 2015-2016 第(1)学期 |
教科-207 |
一班:30 |
36 |
2 |
张双华 |
颜志伟 |
申艳乐 杨真真 吕瑞萍 |
第一期 2015-2016 第(1)学期 |
教科-207 |
二班:30 |
36 |
2 |
戴志龙 |
颜志伟 |
申艳乐 杨真真 吕瑞萍 |
第二期 2016-2017 第(2)学期 |
实B-601 |
30 |
36 |
2 |
王 帅 |
颜志伟 |
申艳乐 吕瑞萍 |
附:第二期《法律诊所-司法鉴定诊所》照片6张
6-1 痕检实验 6-2 文检实验 6-3 角色体验
6-4 观察点评 6-5 小组讨论 6-6 美好时光
供稿:司法鉴定中心
20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