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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典型案之十】李培芬等7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发布日期:2017-09-24 22:41:02  访问次数:[]

2015-04-25 作者:徐盈雁 徐日丹 来源:正义网

 

一、案件事实

2005年以来,被告人李培芬雇佣被告人李娇婵、黎湛方、李教全、庞东明、陈燕玲、冯烈章,在未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资格、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其在广东省广州市的祥盛五金塑料加工厂制作假冒品牌的吊粒和洗涤标,又从广东广州、肇庆和福建石狮、晋江等多家印刷、印染、织带、五金工厂订购多个非法制造的品牌领标、吊牌、尺码标、织带、LOGO标、内外包装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而后在其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的盛兴服装辅料店,向全国9个省20多个城市批发各种非法制造的鄂尔多斯、劲霸等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商标标识,销售数量达5812万余件,销售金额达868万余元。

二、诉讼过程

李培芬等7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潘云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发现线索并移送,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于201334日立案侦查。同年49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4121日,该案被提起公诉。2014711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不等,各并处罚金350万元至20万元不等。二审维持原判。

三、评析意见

深挖上下游犯罪案件线索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发现了这起犯罪案件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引导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犯罪嫌疑人分工精细、上下游产业链长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从检察机关发现并移送的这条犯罪线索出发,通过深挖,查出犯罪人员上下线涉及全国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公安部向涉案省份部署了内蒙古鄂尔多斯李培芬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集群战役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各地破案8起,打掉制售假冒商标团伙5个,捣毁窝点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缴获了大批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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