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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典型案之八】陈坤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发布日期:2017-09-24 22:37:57  访问次数:[]

2015-04-25 作者:徐盈雁 徐日丹 来源:正义网

 

一、案件事实

20123月,被告人陈坤华伙同陈礼春、李东军(均另案处理),先后从广东、北京、浙江多处购买白板服饰,在嘉兴市濮院镇加工,制成假冒恒源祥、哥弟、柒牌、劲霸、七匹狼、梦特娇等名牌服饰,随后在湖南郴州富民市场天井6号门面及淘宝网上销售给客户。20132月底,陈礼春、李东军退出合伙后,陈坤华独自经营。至20133月案发,陈坤华等人共销售上述假冒名牌服饰共计202万余元,非法获利23万余元。

2013325日,公安机关在陈坤华租住的房间内,查获假冒恒源祥服饰1842件,标价共计285万余元;假冒哥弟服饰1610件,标价共计212万余元;假冒劲霸服饰190件,标价共计36万余元;假冒柒牌服饰646件,标价共计63万余元;假冒梦特娇服饰409件,标价共计69万余元;假冒老人头服饰50件,标价共计6万余元;假冒波司登服饰26件,标价共计10万余元。上述假冒服饰共计6653件,标价共计904万余元。

二、诉讼过程

2013326日,公安机关对陈坤华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拘留。同年425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同年1112日提起公诉。20131223日,郴州市苏仙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陈坤华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该判决为生效判决。

三、评析意见

近年来,利用网络售假犯罪多发,呈现出犯罪成本低、危害范围广、涉案金额大、交易记录易篡改、证据易灭失等特点。案发后,办案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以分管侦监工作的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方案,并严密分工,稳步推进。面对该案涉及注册品牌多、涉案金额大、销售平台多、取证难度大等情况,检察人员到办案一线和侦查人员共同研讨侦查取证方向,列出详细的取证清单和补充侦查提纲;注重严把证据关,确保证据合法、真实,指导公安机关向品牌服饰代理商逐一取证,到工商行政商标管理部门调取相关品牌的注册情况、品牌服饰销售代理情况,收集固定售假记录及资金流通情况等方面的证据。同时注重延伸检察服务职能,根据在办案中发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并积极推进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通报制度,切实将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通报、案件研讨、线索备案等工作联系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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