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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小梅教授组织学生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庭审

发布日期:2014-11-18 21:38:02  访问次数:[]

为了更好的开展实验教学活动,为了让学生们感受真实地庭审过程和氛围,讲授《模拟法庭》课程的裴小梅教授通过沟通和协调,于2014年11月13日上午,带领法学院2011级10班全体同学走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观摩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开庭审理。

上午10:30,庭审开始。上午9时10分,激动的同学们乘车从学校出发,9时30分在郑州市中级法院门口集体合影,以记录本次难得的实践教学活动,10时50分,同学们按照旁听要求有序地步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8审判庭,10时30分,庭审开始。旁听庭审的案件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受害人田某与被告人李某系夫妻,因矛盾发生争吵,李某将床单撕成布条趁田某昏睡将其四肢捆绑并勒其喉咙,致田某死亡。同学们仔细观摩庭审的每一个环节,从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入庭、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到宣布择日宣判,整个庭审经过整个庭审活动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庄严有序,秩序井然。在此过程中,同学们努力抓住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细心记录,也展现出了我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应有的素质和风貌。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与裴小梅教授及部分学生进行了交流,并通过分析案例向同学们强调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的必要性和受到侵害时以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的重要性。

观摩庭审是《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出于学生的安全考虑和刑事案件提审及运送羁押中的被告人的时间限制等因素,使得学校无法安排和组织所有班级进行刑事案件的庭审旁听。这次观摩庭审是身为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的裴小梅教授为了拓展实验教学模式,规范《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努力争取的结果。

通过案件审理过程的现场观摩,不仅巩固了学生的程序法专业知识,也让学生认识到庭审主持者的组织、控制能力和庭审各参加主体语言规范及技巧在庭审中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为下一环节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演练起到了真实、直观的示范效应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供稿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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